内蒙古、辽宁、福建、湖南、重庆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等省(区、市)林业厅(局)、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公司、国家林业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、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:
为加强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监督和管理,切实做好调查成果质量评定工作,保证调查成果准确可靠,我办委托国家林业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(以下简称“西北院”)和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(以下简称“东北地理所”),于2011年1月-3月对2010年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的省份进行质量检查工作。本次质量检查工作由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协调,西北院负责内蒙古、辽宁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和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公司的质量检查工作,东北地理所负责福建、湖南、重庆、西藏的质量检查工作。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中央检查单位的工作。检查过程中,如有疑问,请与我办联系。
联系人:鲍达明 姬文元
电 话:010-84238576 010-84239339
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